容斋随笔--卷十五--为文论事 为文论事,当反复致志。救首救尾,则事词章著,览者可以立决。陈汤斩郅支而功未录,刘向上疏论之,首言:“周方叔、吉甫诛猃狁。”次言:“齐桓公有灭项之罪,君子以功覆过。李广利靡亿万之费, 古文 2019-03-05 19:48:28 7 #为文论事 #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