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八--论贡赋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贞观 古文 2019-03-05 19:48:28 4 #论贡赋 #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