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志--食货志下 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 古文 2019-03-05 19:48:28 4 #食货志下 #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