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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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行政審批可整合辦理 覆蓋超市、便利店、餐飲店等 40個行業將推行“一業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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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数量,行政审批分为几类,行政审批要点,行政审批 问题

  ^北京_^c“一I一C”後,本市⒃诔市、便利店等40行I推行“一I一C”改革,以往行II所需k理的多行政批⒖梢哉合k理,KClC合S可{C。市政府k公d日前印l的《北京市推V“一I一C”改革施方案》提到,本市⑼ㄟ^化流程、化材料、加O管、f同拥确绞F“一次告知、一表申、一窗受理、一W通k、一CI、一a印保提升企I_k便利化水剩激l市龌盍Α

  2023年11月底前,“一I一C”改革⑹紫韧卣怪40行I鼍啊!八都是中小微企I^榧中、k事l率^高的行I,具有^大的改革覆w面。”市政辗站窒嚓P人介B,40鼍昂w超市、便利店、e^、Bi菜店、店、美容美l店、餐店、咖啡d、茶^、健身房、游泳^、窒吹辍店、影院、中t^、t美容T\部、口腔\所、眼R店、B老C、物t院和l村民宿等行I。

  施方案明_,ν一行I涉及的行政批事,主要通^化批流程、p批h、嚎s批r限,F全面、蚀_、清晰、易懂的“一次告知”。具l件的行I,由款^部T同相P部T,ι婕暗男姓批事M行拆解,F多表合一、一表申。

  力“一窗”完成材料申。^C合性政辗罩行把“一I一C”{入C合窗口k理,C窗受理後分送各相P部T批,建立“一窗受理、分批”的工作C制。按照y一式ㄔO“一I一C”申k系y,y一申k入口,y一k理面,y一批流程,y一批r限,在北京市政辗站W和“京通”平_,按^域、行IR集各^“一I一C”上申笕肟冢逐步推印耙I一C”全程Wk,成熟一批,上一批,推尤程Wk、不面批。推与子C照、子印章、子n案在“一I一C”改革各hV泛用。

  通^新批方式,F“一CI”。各^Cl的C合S可{C⒃谌市互J通用,有l件的^探索推泳C合S可{C在京津冀地^互J通用。全市⑼菩凶C面二Sa,生成C合S可{CC面二Sa,行“一a印薄

  {入全市“一I一C”改革的行I,本市⑻剿鹘立由行I主管部T款^、相P部T共同O管的工作C制,按照分工,根不同I域和鼍疤攸c,合理{整化O管方式。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有什么要求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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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Ⅰ级应急避难场所 Ⅱ级应急避难场所 Ⅲ级应急避难场所 25以上 20~25 10-15 3.4 设施与设备

3.4.1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应按表3.4.1要求配置相应设施。

表3.4.1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配置要求

项 目 类 型 基本设施 一般设施 综合设施 √ -- -- Ⅰ级应急避难场所 √ √ Ⅱ级应急避难场所 √ √ Ⅲ级应急避难场所 √ -- 说明:√: 具备; -- : 不具备。

3.4.2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应急集结区、应急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厕所、应急标志等。

3.4.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一般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篷宿区、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消防设施、应急停车场等。

3.4.4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综合设施配置应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功能介绍设施、应急救援驻地等。

3.5 基本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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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应急指挥管理设施中设有广播、图像监控、有线通信等系统。

1、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的面积:Ⅲ级不小于100m、Ⅱ级不小于500m。

2、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

3、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篷宿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内道路及出入口。

3.5.2 应急集结区为避难人员提供短时间使用的露天避难场地,需要时部分区域可设置帐篷。

3.5.3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设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Ⅰ级、Ⅱ级应急避难场所每5个应急篷宿区设置1个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站,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500m。

2、Ⅲ级应急避难场所内应设置1个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站,最低配置面积不小于300m。

3.5.4 应急供水设施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设置净水设备,使水质达到直接饮用标准,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每100人应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

2、人员饮用水量3L/(人・日),生活用水量10L/(人・日)。 3.5.5 应急供电设施应设置多回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也可以设置移动式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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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电保护措施。 2、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设备和装置的固定螺栓或焊接强度必须满足抗震要求。

3、应急避难场所场内道路照度不应低于50Lx;篷宿区应设置安全照明,照度值不应低于50Lx。指挥通信间、手术医疗间等的照明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5.6 应设置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应小于10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距离篷宿区30~50m。

2、暗坑式厕所按每30~50人一个坑位设置,应为水冲式,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容量按1.2kg/(人・日)设计。 3.5.7 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具体要求参见附录B。

3.6 一般设施要求

3.6.1 应急篷宿区内设置帐篷或活动简易房,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篷宿区周边和场所内要按照防火及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2、每个应急篷宿区不应超过1000m,应急篷宿区之间应有宽度大于2m的人行通道。

3、应急篷宿区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用水储备量应大于40m。 3.6.2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为可移动式,并实行分类储运。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10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按200g/(人・日)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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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应急排污系统应设置污水排放管线和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并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有条件的可设独立排污系统。

3.6.4 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放置在场地内或场地周边,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应利用场内或周边的饭店、商店、超市、药店、仓库等进

行应急物资储备。

2、场地周边的应急物资储备设施与应急避难场所的距离应小于500m。

3、有条件的应设置永久性专用物资库,粮食储存标准为400~900g/(人・日),医疗药品、器材按2%受伤者率的需求量储备。

3.6.5 应急避难场所附近应设置应急车辆停车场。

3.7 综合设施要求

3.7.1 应急指挥中心是收集、传达、分析各种信息、处理、组织、指挥应急避难场所内一切行动的场所。

1、应急指挥中心面积应不小于1500m。

2、图像监控范围应覆盖应急篷宿区和所内道路及出入口。 3、广播系统应覆盖应急避难场所。

4、应配置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网络接口。

3.7.2 应急避难场所内或周边应设置供直升机起降的应急停机坪,要求如下:

1、起降坪地应平坦、坚硬、坡度不大于5°,10m范围内不应有树木、周围无高大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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