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展赣南地区的经济,宋代赣南知府是怎么做的?
宋朝时期,为了轻徭薄赋、发展当地的经济,赣南知府是怎么做的?下面历史记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江西十一州内,赣南所在之处地最险,其经济相对于其他州较落后,虽赋税相对他州而言较少,“虔州、南安军不产绢绸,亦是余州应副两处官兵衣赐,谓之虔南绸绢。今南安军已不起发外,虔州绸绢棉,系吉州、临江、兴国应副。”
但对于经济不那么发达的赣南来说依然过重,李纲便说:“今虔州租赋益难催科,仓库匮乏”,再加上官吏的盘剥,科敛无艺,小民无告,遂萌生奸心,渐成剧盗。根据《(嘉靖)赣州府志》可得知,赣南主要税收名目有泥片茶、白苧布、上节钱、上供钱、额解钱、夏税钱、木钱、兑役钱、州役钱、官户役钱、减吏钱、坊场钱、上供米、本色料麦、秋苗米、笪米、州苗笪米、县米、折料米、折科米、抛荒椿阁米等,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如宽剩钱、白撰钱、紫蒿钱等。
一、开始时的无情剥削
自建炎四年军兴以来,为了筹措军费,官府加大了对民众的剥削。如赣州原本只需负担“上供米万有八千二百六十九石,岁截支七千二百石,应付南安军南安县大传、石龙两寨兵粮。”而实际上只“运米万有千六十九石一斗七升,如闰月增五十五石七斗二升六合”,建炎初年也只发了万石,但在绍兴初年却增加了二万石,翻了倍余。
时人叹到:“兵兴累年,馈饷悉出于民,无屋而责屋税,无丁而责丁税,不时之须,无名之敛,殆无虚日,所以去而为盗”。民因税赋无度而起为盗贼,官府再为平定盗贼而加征税赋,如此恶性循环,盗贼难弥。部分有远见的赣南知州(军)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在任期间努力对此进行改善。或是轻徭薄赋以安民,或是发展农业与工商业,在不扰民的情况下增加税收以满足官府开支。绍兴八年,赵彦操任赣州知州,面对赣州“虔寇纷纷”之景,他还未来得及作为便调任他处。
绍熙三年,再任赣州知州,与提刑郑湜共同上书,要求稍稍裁剪军额,认为赣州在寇盗大兴之时为平寇而增设的土军在盗贼渐平之际仍然存在,其人数庞大“凡一十二寨,所管一千一百余人”,不仅难于管辖,且对地方财政以及当地百姓来说是个巨大的压力,他们“岁费衣粮料钱二万七千余贯,米二万一千余斛,当时失于由明科拨衣粮,止是州县挪融支给。”
但是地方财政有限,并不能按时发放衣粮,这也容易引起土军的不满,因此建议在不动摇根本的情况下“量度紧慢,少损其数,别立新额。若现管人过于新额与存留有缺不补,苟不及新额续已招填,如此亦可以宽诸县煎熬之忧而科罚之扰不足于百姓衣粮之给,无乏于土军,一举而三获其利”。
基于赣州较平稳的社会状态,建议裁剪军额,节省军费,宽减民力。除此之外,“赣州滩险,难于漕运,得旨蠲其半,计万有八千三百五十余石,再准截支应付如前”。
如此便可稍稍减轻科扰之废。前文提到,赣州知州赵公偁在任期间以所收宽剩钱十余万为民代输夏税,南安军知军李大正理财治赋,务穷源流。除此之外,淳熙年间,赣州知州留正奏减上供米,不报,等到他还朝为相之时,蠲免了赣州上贡米一万八千石;嘉熙二年彭铉知赣州,蠲逋赋二十万;淳祐八年,赣州知州刘用行“蠲十县米三万七千有奇,钱十五万二十有奇,释系囚二百二十二人,乞住和籴,罢贡布,皆报可”;绍熙二年,邵骥任南安军知军,见南安军地瘠民贫,便请于朝,将淳熙十五年以后逋赋,总共缗钱六万,尽数免去,同时除去向上犹、南康、大庾三县征收的岁贡圣节银,以及以供军名目征收的紫蒿钱;嘉定年间,南安峒寇作乱,稍得平息知军史弥忠便蠲免白撰钱以便民。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二、劝课农桑
南宋赣南知州在寇盗大作之时,虽也会加收赋税用以平寇,如以供军名目征收的紫蒿钱“民当输米石,钱则千,赋钱二百,岁约五百万”,但在寇乱稍稍平息之后便会蠲免逋赋,减轻赋税以安民。除轻徭薄赋之外,南宋赣南知州还通过发展农业以及工商业来开源,从而也可达到在安民的情况下增加税收,满足官府各项开支的目的。
农业是立国之本,劝课农桑自然是考核地方官的一项重要指标,南宋赣南知州在任期内大都注意发展农业。淳熙年间,周必正任赣州知州,在任期间为发展农业而兴修水利,兴国县有安陂,能够灌溉六十顷田地,但由于地形地势的影响,水自上流奔腾而下,冲力极大,因此极易损坏,且难于修筑。
到周必正上任之时已“坏且五十年。公命复之,费不及民”。另外南宋赣南知州还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合适的农作物来让农民耕种。由于种麦不仅收获多,且花费甚少,“不用还租,种得一石是一石,种得十石是十石。又有麦秆,当初夏无人入山樵采之时,可代柴薪”。因此知州赵善佐便大力劝民艺麦、蓄水;绍兴年间,南安军知军都洁勤身率下,劝课农桑,以致“囹圄空而年穀丰”在知州们的鼓励与支持下,赣南农业快速发展,最显著的表现便是人口的增多与粮食产量增多。通过刘玲青的研究可知,南宋赣南人口数量出现了较快的增长,“相比江西其他地方在绍兴年间出现户数衰减的情况,赣州府居然出现了17.9%的增长率,达到了120985户。
在孝宗淳熙年间更是进一步攀升至293344户,年平均增长率高达25.6%,远高于全国年平均增长率。”尤其是龙南、宁都、瑞金、会昌、兴国等开发较晚,经济较弱的县。因为这些地方开发较晚,原本户口并不多,可以耕种的土地便多,因此在赣南耕地紧张的情况下,便有大量移民移入这些地区,使这些地区人口增加,农业也得到发展。南安军也同样出现了人口的增长,元丰年间,南安军主户为三万四千二十四,客户一万六千五百零九。
后来主户增长为三万七千七百二十一,共计五万五千五百八十二口。到了南宋时期,虽然上犹与大庾人口数已缺,但光南康县主客户数就已经达到了八万一千一百零五,共计一十二万七千二百四十四口。南康一县的主客户数就比元丰年间南安军的主客户数还多三万多户,可见南宋时期南安军的人口有了极大地增长。
人口的增加必然需要相匹配的粮食产量,南宋时期赣南粮食产量大大提升,不仅能满足本地区内百姓所需,还能外销,运往他处。如乾道年间,曹姓知州任职期间,江南大旱,“自湘沔西江,放乎彭蠡之滨,盖数百城,皆莫得善岁,唯赣也,独中熟。”当地百姓鉴于此,皆言知州治行通达,治绩不朽,因此连天道都偏向于他。其后乾道年间,赣州正直天灾,江水暴涨,但知州洪迈却能移粮接济邻郡,可见赣州农业的发展,粮食产量的增加。
除此之外,赣州的粮食也经常运销湖北,朱熹在知南康军任上便向江东转运司建议:“闻得赣、吉诸州及湖北鼎、澧(今湖南澧县)诸州皆熟,得湖南詹宪书云:湖北米船填街塞巷,增价抬邀,气象甚可喜。欲乞更与帅相啇度,奏乞指挥两路,不得阻节客贩,许下流被害州军径具奏闻,重作行遣。”
要求疏通粮道,以便赣州等州郡粮食运输。由此可见南宋时期赣南在知州治理下所取得的农业上的成就。南宋赣南知州十分支持发展当地工商业。养殖蚕桑是农村传统的副业,绸绢经济利润较高而且也是富贵人家的衣料,因此成为了官府收税时的重要名目。
而赣南以山地为主,且气候适宜蚕桑生长,南宋赣南知州们遂努力改变当地“俗喜麻苎”的情况,大力发展经济效益较高的蚕桑养殖业,进而促进丝织业的发展,以增加税收。
赣州知州王柟便下令让当地民众“课种桑,多者减役赎罪”,通过法令和赋役手段来刺激农民栽桑、养蚕、织绢;后来李雷应任赣州知州,同样劝民多种桑麻,最后取得了“粟米在市,蚕麦满野,鸡犬相闻,达于岭表”的成果。南安军同样有“比屋桑麻三月雨”,“仓庚百转蚕桑起,布谷一声粳稻香”之景。蚕桑等经济作物大量生产,体现出赣南绸绢市场的繁荣,而赣南知州通过各种手段增加蚕桑养殖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赣南丝织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可以合理推测,丝织业得到发展过后,官府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增加税收。
三、贸易和文化的发展
赣南的果蔬贩卖业也得到发展。南安军一老翁家,以种菜为生,生产果蔬由其大儿子送入城中贩卖,陈元忠在他家留宿过,后来在街上看见老翁仓皇而行,便追诘之,老翁回答他:“吾以为事不容不出”,陈元忠追问为何?老翁道:“大儿于关外鬻果失税,为官吏所拘。”
之后陈元忠便带着老翁去官府了解情况。从这件事当中便可看出当时果蔬已经做到了专人生产、贸易,“有人专门种植蔬菜出卖,就有人需要买菜食用,反映出小农经济的商品化程度在提高”,商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而官府对其征税,说明果蔬贩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官府税收。南宋赣南刻书业同样得到了一定发展。
《直斋书录解题》中便记载了他所收藏的书中有南安军刻本,这是一定程度上对南安刻书业的反映。淳熙年间,南安军知军方崧卿便将韩愈的文集进行校正、编年,而后刊刻出版,接着又同军学教授许开一起,修成南安军地方志十一卷,也将其刊刻出版,与韩愈文集一样“俱刊南安郡斋。”
赣州州学也刻印了《李先之全集》,“嘉定年间,知州洪伋也在此刻印了洪迈的《容斋随笔》,还准备刻印其《夷坚志》”。赣南各种行业的发展反映了其商品市场的繁荣。《信丰县志》当中便记载当地有墟市四十四,据傅宗文先生统计,宋代赣南地区有史可考的草市镇共十六个,“百货络绎,街市称辐辏焉”。商品市场的繁荣必然会增加官府税收,《赣州府志》记载宁都县收坊场钱431贯964文,安远县收坊场钱264贯731文,其余诸县缺,刘玲青根据这两县所占份额进行估算,得出整个赣南地区的坊场钱至少在五千贯以上这个结论。
虽然缺少直接材料证明南宋赣南知州鼓励发展工商业,从其发展程度来看,大概可知知州对此是持支持态度的。
结语
南宋赣南知州为了稳定赣南社会,使其慢慢减少动荡的情况,大多都能为民着想,通过轻徭薄赋来减轻民众负担,减少导致社会动荡的因素,同时大力发展农业与工商业,虽然关于知州在发展商业上的史料较为单薄,但从赣南商业发展概况与征收的商税来看,可窥探出南宋赣南知州对此并未持反对态度。如此,在知州的支持下,赣南经济得到了较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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